开封、南京两市环保局对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提出新的要求

随着光氧、等离子的退出,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成了“香饽饽”

2024年3月25日,开封市环保局《致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一封信》中,这样说:除用于异味治理外,一般不采用光氧催化、低温等离子等治理工艺。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的,原则上VOCs产生浓度不超过300mg/m³,颗粒状、柱状活性炭碘值不低于800mg/g,蜂窝状活性炭碘值不低于650mg/g。活性炭填充量、更换频次满足环评要求,活性炭购买发票、更换记录、碘值报告等支撑材料保存3年以上。

2024年1月,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发布的《活性炭吸附工艺常见问题口袋书》中,详细介绍了VOCs二级组合处理工艺和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、活性炭使用全流程的注意事项。(苏环办【2022】218号文件中写明了活性炭的更换周期:一般不应超过500小时或3个月。)
文件中指出,
①风量大于30000m³/h,或浓度高于600mg/m³时,活性炭装填量大,运行维护成本高,未必适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。
②活性炭的吸附能力按照自身重量的10%进行估算。
③活性炭箱废气入口温度不超过40℃,炭箱温度超过83℃,应报警并采取安全强制措施。
④问:喷淋塔可以不另加除雾器吗
答:需要加,水汽对活性炭吸附能力影响较大,喷淋塔顶部自带的除雾层的除雾能力有限。
⑤问:已有的活性炭箱体我看不出设计是否合理怎么办?
答:找供应商提供相关参数和计算过程,重点关注流速、停留时间、装填厚度等是否满足规范要求。
采用颗粒活性炭时,气体流速宜低于0.6m/s,装填厚度不得低于0.4m。采用活性炭纤维时,气体流速宜低于0.15m/s。采用蜂窝活性炭时,气体流速宜低于1.2m/s。废气停留时间0.5-1s(颗粒/蜂窝)。蜂窝活性炭装填层间要有空隙,避免活性炭蓄热。
⑥问:企业自制活性炭箱行不行

答:不行,企业缺乏专业性,自行设计的炭箱一般不满足设计规范。

 

另外,我个人认为,选用活性炭吸附工艺时,若不去关注活性炭吸附VOCs穿透曲线,那就都是耍流氓。后续我会继续分享穿透曲线的相关知识。